資助津貼


申請資助

政府通過各項計劃為長者提供多種社會服務及福利,包括安老院舍照顧服務,及多種長者經濟援助。長者家個案主任會為每個個案作評估、提供意見及協助申領各項津貼,務求減輕護老者經濟壓力,令長者得到適切的照顧。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2708 9910 與我們聯絡。

申請入住安老院舍津貼常見問題:

  1. 長者子女有入息,是否不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
    政府資助的資產及入息審查只計算長者自己本身,不涉及家人。
  2. 長者是否須入住安老院後才能申請資助?
    長者無須待入住院舍後才申請相關資助,如長者仍在醫院,可以向醫務社工作出申請。
  3. 入住安老院舍有什麼資助可以申請?
    有經濟困難的長者,入住安老院時可以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緩) 以支付院費。如經醫生評估證明為身體殘疾,可同時申請「普通或高額傷殘津貼」。另外「特別膳食津貼」及「尿片津貼」是亦僅限綜緩受助人申請。有關資助詳情,請參閱下表。
  4. 如長者需申請綜援,親屬是否需要提交俗稱「衰仔紙」的經濟支援聲明?
    社會福利署由2017年2月1日起,已取消獨立申請綜援長者的親屬,須提交經濟援助聲明 (俗稱衰仔紙) 的安排。
  5. 長者申請綜援入住私營院舍,是否不能再輪候政府安老院?
    是否領有綜援不影響輪候資格。所有65歲或以上長者,經統一評估確定有護理需要,未能在家居住及需住宿照顧,便可登記輪候政府安老院舍服務。
政府津貼(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津貼項目 每月津貼金額
入住安老院的基本綜援金額 $7,110
基本綜援金額 + 普通傷殘津貼 $7,980
基本綜援金額 + 高額傷殘津貼 $10,045
特別膳食津貼 (只限綜緩受助人申請) $1,310
尿片 (只限綜緩受助人申請) 實報實銷

 


申請資格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符合下列居港規定:

  1.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2. 資產不超過$53,000,包括銀行戶口儲款、定期、股票、黃金等
  3. 沒有物業
 

其他政府津貼

如未能合乎資格申領綜緩,長者亦可以申領以下其他政府津貼:

津貼項目 每月津貼金額
普通傷殘津貼 $2,070
高額傷殘津貼 $4,140
生果金 $1,620
長者生活津貼 $4,195
 

普通傷殘津貼+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 (或在極為特殊情况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 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况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高額傷殘津貼+

  1. 須符合上述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 (或在極為特殊情况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 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 
  2. 並沒有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 (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宿位) 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 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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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用,所有資料均以社會福利署公佈為準。